其实仔细想想,加班这个问题,出在“工作经验”上。
没办法准确预估项目开发周期,计划的时间不够,有很多考虑不到的地方。只能加班赶进度。

另外一种情况,就比较邪恶了,出离了“用人不疑”的范畴:
该干活的时候,不好好干活,等到下班了加班赚加班费。

抛砖引玉,谁能提供个双赢的解决方法?

  1. 加班费找领导签字?
  2. 当月员工加班超过一定时间,追究领导的责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