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卖圆明园兽首时,民众们站出来高呼,“不要脸!”
文章剽窃时,又有多少人在喊“无所谓”

在百度知道里看到这么一个问题:

直接用别人设计的图片,用于盈利,是否侵权?

有脸问出这种问题的人,已经接近无知。
而答复“不算侵权,他们放出来就活该被用”,还被评为最佳答案,就是一种悲哀了。
而更悲哀的是,“抄袭、剽窃、天真得仿佛自己就是真正的物主”——这种群体实在是太多了。

英法联军无耻的将圆明园辉煌的掠夺物拿出来展览。中国的部分站长,无耻的把别人的文章,注上自己的署名。更无耻的拿别人的劳动成果出去卖钱

如果仅是小范围的抄袭也就算了,但是,像电脑报这样的大型媒体,也拿别人的作品随意使用

更可气的是,如果是没有进行SEO操作的网站,搜索引擎往往会将原创者判定为抄袭,排在后边。这种风气长期维持下去,谁还去安心写文章?

“盗亦有道”,好自为之。